教 導 風 格
教導風格「立場卡」(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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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比較起學員能夠適應學習的題目來說,老師更應該將題目配合學員的興趣。 |
3. 雖然贊成以人為本的論者常批評以資料為本的教導,但當教導的資料是聖經的時候,我們就一定要以資料為本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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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就算有些學員的意見不合乎聖經的原則,但老師也要鼓勵他們發表原創的意見。 |
5. 雖然有些教育家建議由學生決定學習目標,但我們不可能期望有人在學習知識前已知道自己要學甚麼,所以學習目標就要由老師決定。 |
6. 內容固然是聖經學習經驗中最重要的一部分,但內容並不是整個經驗。所有學習活動都要有助學員的生命成長,否則學習仍然沒有出現,學習聖經也告失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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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在一般的查經小組裡,太多的原創性想法有時會帶來混亂。 |
8. 不論學員的發言是否與教授課題有關,老師也要認真去回應。 |
9. 老師反對學員意見的唯一的理由,就是當學員的意見明顯地含有教義的錯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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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學員發掘聖經真理的渴求比老師對課題的認識與熱心更能影響聖經教導的果效。 |
11. 教案是協助老師在課堂上教導聖經內容的大綱。 |
12. 老師是一位幫助學員自我學習的人,並不是一位說出真理的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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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當你教導聖經真理時,演講式授課是最好的教學方法。 |
14. 對於老師來說,明白學員的興趣和更深認識聖經,兩者同樣重要。 |
15. 若老師對聖經的認識比學員少的話,他就是沒有好好地備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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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除非學員能將聖經的真理在實踐出來,否則他仍然未學到聖經的真理。 |
17. 老師不應太過重視教學目標,因為當我們教導神的話語時,總有一些好事情會發生。 |
18. 老師的意見不可以作為「定案」,他的角色不是提供權威性的答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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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若果老師被受愛戴和尊重,那麼你就可以肯定學員將有充實的聖經學習經驗。 |
20. 每一個學員都要自我學習,沒有人可以代替他去學習。 |
21. 當爭議性的討論在聖經課出現,老師最佳的解決方法就是以簡單的資料陳述作結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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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演講式授課雖然是很多老師愛用的方法,但這卻是效果最低的學習方法。 |
23. 若果老師的聖經知識比學生還要少的話,他就不可以教聖經了。 |
24. 當學員沒有機會發表任何意見時,這表示他們學不到任何東西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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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如果對聖經學習的要求愈高,主日學的學員就學得愈多。 |
26. 老師備課時,要有一半時間研讀聖經,另一半時間計劃如何鼓勵學員投入學習活動中。 |
27. 當學員回答問題時,好的老師就會對每一個學員的答案作出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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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老師不應該要求自己回應所有同學提出的意見與問題。 |
29. 對於教導聖經的教案來說,內容比方法更重要。 |
30. 任何一種方法都比演講式授課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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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學員應該十分尊重老師,在上課時不要挑戰老師的意見。 |
32. 老師必須讓學員隨著自己的興趣討論,就算這些討論是離題萬丈的。 |
33. 老師不應期望學員在課堂的開始時參予討論,一般來說,他們比較傾向在結束時發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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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學員若能討論彼此切身的課題,比起老師能講授所有教案的要點更重要。 |
35. 當有學員在課堂內提出一個相反的議題時,老師需要技巧地使他知道自己已經離題了。 |
36. 一個差勁的聆聽者不會是好老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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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在課堂完結時,預留時間提問與回答,是一個鼓勵參予的好方法。 |
38. 學員自我學習怎樣解釋聖經,這與老師教導聖經資料同樣重要。 |
39. 由於上課的時間十分短暫,所以最適當的教學方法就是能夠在最短時間內涵括最多的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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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小組討論比演講式授課更吸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