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課

敬拜真神,遠離偶像

 

研讀經文 申十二:1─十七:7

背誦經文 申十二:25

中心信息 摩西教導以色列人如何在生活上實踐愛神。

教學目標 讓學員明白以色列民要照神所吩咐的方式敬拜真神,不可隨從外邦人敬拜偶像。

 

大  綱

一、在聖殿敬拜(十二:1-32)

二、拜偶像之罪(十三:1─十四:2)

三、敬拜的生活(十四:3─十五:23)

四、敬拜三節期(十六:1-17)

五、被禁止的敬拜(十六:18─十七:7)

 

課文概覽

一、在聖殿敬拜(十二:1-32)——本段強調敬拜為始。指明神要以色列民在進入應許之地以後,除了謹守遵行律例典章外,還要以宗教的純正為首位。因此要將外邦人敬拜的場所,一切器物和偶像都要徹底毀滅。神曾向他們宣告:「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4節)。不可以迦南人的方式敬拜耶和華。他們要在神所選擇指定為立祂名的居所去敬拜、求問和獻祭。他們可將燔祭和其他的祭帶到居所,向神獻祭。倘若以色列民能夠在他們的事奉中恆久不渝,那麼他們的家人、僕婢和利未人都能歡樂(12節)。

  摩西再次警告百姓,神不許可他們隨意在任何地方獻燔祭,只能在神指定敬拜的地方獻燔祭。摩西解釋何種動物可供食用,無論在禮儀上潔淨和不潔淨的人都可宰吃。摩西嚴嚴的囑咐他們不可吃血,要將血倒在地上,這是禁令。在聖經的觀念中,血就是生命。

  本段結語,提及假宗教的危險。以色列民不可被假宗教所誘惑,詢問外邦人崇拜的儀式,仿效他們的惡習來崇拜。特別是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祭,這些都是神所憎惡的儀式。

 

二、拜偶像之罪(十三:1—十四:2)——第十三章的第一部分是指斥假先知,他們藉神蹟奇事來引誘人隨從別神。若先知用言語叛逆耶和華,就要把他治死。第二部分是防備來自家人的危險;若有人誘惑自己的家人去敬拜別神,也要被親友和眾人拿石頭打死。這種大義滅親的行動,為的是要殺一儆百,藉以除去敬拜他神的念頭。第三部分是摩西提出另一個危機的警告,如果有人風聞某城中,有壞人誘惑敬拜偶像,就要處理他們。為免消息不正確而帶來不公正的審判,必須先進行查究,核對事實後,才作出行動。那褻瀆神的城,是會被神咒詛。人口牲畜,財物和整個城一起被焚燒,使城荒廢,成為亂堆。這可顯出神的聖潔,不容忍罪惡蔓延,要徹底清除。

  以色列民與其他民族不同,他們既立約成為神的選民,就要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因此不可參與外邦的惡俗;在自己身上用刀切割以表示傷痛,也不可將額上剃光,把頭髮或鬍鬚剃去,以致成了光禿,因為這都是外邦人舉哀時的禮儀(參耶十六:6)。選民要尊重由神所創造的身體,不可傷害己身(參利十九:27-28)。

 

三、敬拜的生活(十四:3─十五:23)——十四章是最後一段詳述不潔之物的清單,使以色列人在分辨潔淨與不潔淨動物的事上有個清楚的指引,目的在說明何者可吃,何者為不可吃。

  訂立嚴格飲食規則是關注到血的問題。大部分被視為不潔淨的動物和鳥類,都是吃肉(肉連血一起吃)。凡一切被禁止的食物,都被視為「可憎之物」(十四:3)。可吃的:凡蹄分兩瓣,又倒嚼的走獸;凡有翅有鱗水中之物;凡潔淨的鳥都可吃。凡自死的都不可吃,是因為自然死去的動物,血沒有除去,吃了就違反不准吃血的條例(利十七:11)。他們可以將死去的動物,給住在他們中間的外族人,或賣給其他的外人。因為他們不是以色列民,與禮儀律無關。

  摩西指出十一奉獻的重要性,乃是選民在生活上,當承認神的主權,將地裡出產的十分之一,和牛群羊群頭生的奉獻給神。要將十一奉獻帶到聖所的命令,保證以色列民不會轉到外邦的敬拜地方,將他們的十分一帶到那些可憎厭之地。倘若以色列民所住的地方,離開敬拜的居所太遠,他們可用銀錢來代替田裡的出產(十四:24-25)。每逢三年之末一年,十一奉獻即歸當地的城鎮,為的是支持利未人及窮人(十四:28-29),向極度需要的人施予憐憫。律法規定每七年的末年為豁免年,債主要恩免一切欠他債的人。這可賦予窮人在經濟責任上有一重新開始的機會。

  以色列民對待因貧困賣身作奴婢的同胞,只能要他服事主人六年,第七年就當讓他自由出去。出去時,不可讓他空手離去。為主人的,要慷慨地將羊、五穀、酒和油,送給重獲自由的僕人,以致他能有足夠的物質去重新開始新的生活。若在第七年為奴的自願留下,就要按例在門上把他的耳朵穿洞,作為永作奴僕的標記。

  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神既沒有擊殺他們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因此神要求以色列民要把長子和頭生的牲畜歸於祂。完美頭生的公牛或公羊,必須帶到神所選擇的聖所,在獻祭後與家人歡樂同吃。若有殘疾的頭生動物,只能留在家中宰吃。宰殺時要留心處理牲畜的血,因為血等同生命。

 

四、敬拜三節期(十六:1-17)——摩西解釋以色列民該遵守三個特別的節日:(1)逾越節;(2)七七節(五旬節);(3)住棚節。逾越節是記念以色列人在離開埃及的前一夜,神巡行埃及全地,見門上凡有羔羊之血就逾越過去;門上無血的,就進去擊殺那家的長子和頭生的牲畜(參出十二:12-14)。逾越節後的七天內,只可吃無酵餅(參出十二:15-20)。在以色列人的傳統,酵喻表陰毒邪惡(林前五:8)。因此吃無酵餅就有除舊更新之意。

  七七節是在收割初熟麥子後,滿了七個星期再加上一日(即滿了七個安息日的次日,共計五十天。參利二十三:9-16)。所以這節期又叫五旬節。

  住棚節是一個收穫的節期,慶祝一年農事完畢,獻上感恩。又名收藏節(參出二十三:16;利二十三:39-42),猶太人於節期中搭棚露宿,以紀念神帶領他們出埃及的大恩。以色列民要在一年三個節期中,三次朝聖。各人要按自己的力量,奉獻禮物,感謝神恩。

 

五、被禁止的敬拜(十六:18─十七:7)——在各城按著各支派設立審判官和協助的官長。他們要遵行三方面的守則:

1. 不屈枉正直,不可在作見證的事上,冤枉了正直的人(出二十三:6)。

2. 不可看人的外貌而存有偏私意念。

3. 不可受賄賂,賄賂使人雙眼蒙蔽,作出不公正的判決(出二十三:8)。

  總言之,要追求至公至義,以致能在應許之地活得長久,蒙神賜福。

  以色列民被嚴禁拜偶像,有三項的活動是被禁止:

1. 敗壞對獨一真神的崇拜:不可在壇旁栽樹木,效法外邦人在青翠樹下拜亞舍拉與巴力或立柱像。

2. 殘缺的祭物:將殘疾的祭物獻給神,是藐視神的尊榮,是神所不悅的和不蒙接納的。

3. 故意背教:叛教是破壞了神的命令。故意參與異教拜天象,會受到嚴厲的懲罰。為防止無辜人遭處死,就須先作徹底調查,待證據確實,才能執法。

 

課前準備

1. 將要解釋的詞語寫在白板上。

2. 複印各步驟的研習題,分發學員作答。

 

教學程序

引起興趣

  講課前,說出下列例證:有一位婦人信奉佛教,已有相當的年日。當別人向她傳福音,把真神介紹給她,使她知道敬拜獨一真神,就是耶穌。她也承認耶穌是真神,但只是口裡承認,心裡不敢相信。因她怕得罪心中的佛,於是夜間在夢中常受撒但擾亂心緒,沒法安寧。主要是她沒有拿出信心,專一敬拜真神,不敢遠離偶像。神嚴厲吩咐以色列民不可隨從外邦人崇拜偶像的惡俗,要專心敬拜獨一真神。

 

一、在聖殿敬拜(十二:1-32)

  請學員翻閱十二:1-32。

詞語解釋

1. 燔祭:在以色列的各個節期裡,燔祭都佔一個很重要的地位。常獻的燔祭一天要早晚獻一次,要獻沒有殘疾的公羊羔一隻、或公牛犢、綿羊、雀鳥。獻祭者把祭牲帶到會幕,按手在祭牲頭上,然後在祭壇宰殺。把不潔的部分洗淨,切成塊狀燒在壇上,獻給耶和華作「馨香的祭」。只有祭牲的皮是歸給祭司(參利一:3-17)。

2. 平安祭:平安祭是一種基本的祭禮。可用公或母的牛或羊為祭牲。將祭牲宰於會幕門口,而不是在祭壇。平安祭的高潮是愛筵,除燒在壇上和歸給祭司的部分外,餘下的祭牲交還獻祭者。把祭牲宰了與家人和鄰近的利未人同享(參利七:11-21)。

3. 甘心祭:在一年三次的聖會中,以色列民把禮物帶到聖所,是他們甘心樂意的,非律法所要求。祭肉必須在第二天吃完,留到第三天就要用火焚燒(參利二十二:18-23)。

 

討論題

1. 獻祭的目的何在?

  提示:各類的獻祭與祭物,在以色列民中,有許多不同的價值和目的。在古代而言,獻祭被認為是討神喜悅。也表示感激神的恩惠,與家人同敬拜。

 

2. 神為何要揀選敬拜的居所?

  提示:因外邦人有很多偶像,為要防止以色列民偏離正道而敬拜偶像,神要揀選敬拜之地。祂要將祂的名立在屬於祂自己的地方,用祂所指示的方式敬拜。

 

3. 為何禁止吃血?

  提示:摩西警告人民不可吃血,要將動物的血倒在地上。血和生命是具有同等的意義,認為生命是在血裡頭(參利三:17,七:26-27)。

 

4. 外邦之神不說話,如何訪問他們的神呢?

  提示:訪問他們的神,可能包含兩個意義:(1)去探看他們的神壇或神廟,存有瞻仰的心態;(2)去查問拜偶像者如何崇拜,而倣效他們的儀式。 

 

思考題

  基督教會對崇拜的模式有何看法?(敬拜雖沒有一定的模式,但卻應包含歡樂(讚美)、感恩、聆聽、分享的內容。)

 

二、拜偶像之罪(十三:1─十四:2)

  請學員輪流讀十三:1─十四:2。

  先由教員解說先知的職分,與假先知有何不同:舊約的先知,按原文的意義是一位受靈感的傳道者。他們講說預言,目的是使當時代的人知罪悔改轉向神。他們也講說過去的歷史,提醒人從歷史經驗中得教訓。他們敢於譴責違抗神旨的權貴。古時神藉夢或異象向人啟迪祂的旨意(民十二:6),但後來假先知也宣稱自己是作夢的人,以「白日夢」來欺騙人(參耶二十三:25-32),其實是妖言惑眾,引誘人隨從別神。舊約所講的假先知有兩類:(1)以事奉神為名,卻以餬口為實。(2)事奉別神(參十八:20)。

 

問答題

1. 摩西如何向以色列民發出警告?

  答案:(1)以色列民不可聽從虛假的謊言;(2)神的百姓需要認識這是神的試驗,看他們的抉擇是否正確;(3)要將假先知治死(十三:5)。

 

2. 如何對抗那些背叛神的人?

  答案:(1)不可讓步或聽從;(2)不以寬容之心來向他們表示憐憫;(3)用石頭將這些叛教者處死。如此才能清除或抑制邪惡蔓延。

 

3. 為何不可用刀劃身和將額剃光?

  答案:這都是異教習俗,是外邦人舉哀時的禮儀(參耶十六:6),若以色列民參與這類的儀式,就是犯罪的行為。

 

思考題

  我們如何對抗今日的異端邪說的誘惑?(要以嚴厲的方法來防止異端的侵入。如主耶穌的警告(參太五:29-30),不可有容忍異端的傾向。)

 

三、敬拜的生活(十四:3─十五:23)

  請教員與學員用啟應方式讀十四:3─十五:23。

  分組習作:將學員分為兩組,分別從十四:4-20經文中列出可吃與不可吃之物。

 

問答題

1. 為何不可吃自死之物(非人所宰殺),如何處理?

  答案:凡自死之物(非人所宰殺),不可作為食用。是為潔淨的禮儀而不吃,因身上的血仍未流出。血是代表生命。但可給城裡寄居的吃或賣與外人吃,這是與禮儀有關。寄居的和外人不必遵守以色列人的禮儀律。

 

2. 在舊約時履行十一奉獻有何意義?作何安排?

  答案:意義方面(1)代表獻給神的禮物,承認田裡的出產及家畜都是從神而來,向祂回報;(2)提供與維持聖殿及殿中職員的生活所需,如祭司及利未人。

  安排方面(1)住離聖所遠的人,不便將出產的十分之一和頭生的牛羊帶去,可將物變賣為銀子帶去,作為獻祭和吃喝使用;(2)要照顧本城的利未人,取些牛、羊宰了與他們一同歡樂;(3)每三年一次的土產之十一奉獻,積存於本城,用於貧困孤寡和利未人的需要上。

 

3. 何謂「豁免年」?對窮人有何幫助?

  答案:原意指釋放、鬆手之意。每逢七年的末一年,定為安息年(出二十三:10-11)。在這一年,以色列人不耕不種,讓地休息,並讓地在安息年所自出的歸給僕婢、僱工和寄居的外人當食物(利二十五:6),在安息年期間,債權人都要豁免所有借給同胞的債務。律法賦予窮人在經濟責任上有一重新開始的機會,放下壓人的債務負擔。

 

思考題

  當時的百姓吃喝快樂,沒有忽略利未人,對我們有何提醒?(我們要多關心在殿裡事奉神的聖工人員。)

 

四、敬拜三節期(十六:1-17)

  請學員同聲讀十六:1-17。

  解釋逾越節、七七節(五旬節)、住棚節(請參閱課文概覽)。

 

思考題

1. 節期對基督徒有何教訓?(參西二:16-17)

2. 昔日以色列民守節表示向神感恩,他們也慷慨幫助孤兒寡婦。今日我們應如何守節?(只與家人歡渡節日是不夠慷慨,應與他人分享,包括物質上和神所賜的福音。)

 

五、被禁止的敬拜(十六:18─十七:7)

  請學員輪流讀十六:18-十七:7。

 

填充題

1. 審判官應遵守那三個基本原則:1.     2.     

     3.      

  答案:1.不屈枉正直;2.不按外貌判斷人;3.不可受賄賂。

2. 若要定犯罪者的罪證,須經過那五個步驟:1.       ;2.     ;3.      ;4.      ;5.      

  答案:參閱十七:4。1.有人告訴你(這是風聞);2.你也聽見(親自聽到惡事);3.細細的探聽(進行偵查);4.果然是真(找出證據);5.準有這惡事(確實無誤)。

 

思考題

  舊約對犯罪者的處理與新約耶穌處理的方法有何不同?(一個是律法時代(定罪),一個是恩典時代(赦罪)。)

 

屬靈教訓

1. 神吩咐將異教崇拜地點摧毀,幫助我們對真神的敬拜應有正確的觀念,除去在日常生活中,不榮耀神的事。

2. 以色列民十一奉獻的規定,可提醒我們要甘心樂意地獻上,作一忠心的好管家。

3. 神喜悅我們過廉潔公正的生活,不貪婪、不受賄賂、不看人的情面、建立高水準的道德生活。

 

生活應用

1. 昔日神揀選指定的居所讓人敬拜,我們每個主日是否也選定一個屬靈的家(教會)來敬拜,且忠心於一個教會。

2. 省察自己的奉獻態度,是否甘心樂意,抑或是機械式,如納所得稅的心態。奉獻也是敬拜生活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