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課

戰勝仇敵時須有的順服

 

研讀經文    書五:13─八:35

背誦經文    耶和華與約書亞同在,約書亞的名傳揚遍地。(書六:27)

中心信息    當以色列民順服聽從上帝的時候,神就在他們當中行奇妙的大事;但當以色列人背逆不聽從上帝的吩咐時,災禍就必臨到他們身上。

研讀目標    透過以色列民奇妙的得勝並慘痛的失敗,學習如何聽從順服神的吩咐和命令。

 

大  綱   

一、神的子民得勝生活的根源(五:13-15)

二、順服神的吩咐必帶來奇妙的得勝(六:1-27)

、背逆神的旨意必引來嚴厲的懲罰(七:1-26)

四、合神心意的悔改必帶來再次的得勝(八:1-29)

五、向神守約就是遵守神的誡命(八:30-35)

   

課文概覽

一、神的子民得勝生活的根源(五:13-15)

  耶利哥城是一個堅固的古城,在舊約中亦稱為「棕樹城」(申三十四:3)。對於原是遊牧的以色列人來說,這一仗是個極大的考驗,是一場十分沒有把握的仗,這是他們的第一仗,更是個只許成功,不能失敗的一仗;就在這清晨的時刻,約書亞獨自出營去視察實況,又或者他需要獨自一人作一些戰略上的計劃,當「約書亞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五:13),思潮起伏,他的心中一定有很多的疑問,他可能在盤算到底如何去打這第一仗?如何能帶領以色列人去攻佔這應許之地?就在他籌算當中,有「耶和華的使者」向他顯現;從這段經文中仔細的觀察,再加上後來約書亞「俯伏拜」這「耶和華的使者」一事,我們可以看出,這「耶和華的使者」其實就神自己親自向約書亞的顯現;神的顯現,印證祂的同在,神必幫助以民去攻克仇敵。

  在這裡萬軍之耶和華要以色列人的新領袖約書亞學習一個極為重要的領導原則:神才是以民真正的元帥、領導者,要想戰無不勝、攻克仇敵的話,必須聽從那真正的元帥耶和華神,屈膝跪拜在這位萬軍之耶和華面前,接受祂的統率去進攻仇敵。

  既看見這人手裡拿著「拔出來的刀」,準備作戰攻擊的姿態,約書亞就這人來的目的是甚麼,是要幫助以色列人呢?還是作他們的敵人?這問題問得甚為合理,但「耶和華的使者」的回答卻是那麼的不相符:「不是的。」意思說,我不是來幫助你們的敵人,也不是來幫助你們的,這答案對約書亞來說是十分迷惑的,然而這人的下一句話,才真叫約書亞嚇了一跳,因為他說,他是來作「耶和華軍隊的元帥的」,約書亞不就是耶和華軍隊的元帥嗎?難道這人要與約書亞爭奪此位?非也!約書亞所見這一個的異象,乃日後約書亞能一直忠心事奉耶和華神的一個十分重要的轉捩點,神到這裡向約書亞作一要求,就是要他將在當時他人生中擁有最大的權力,作以色列人軍隊元帥的軍權,也代表他生命的主權,全然交在主的手中,讓主真正可以來帶領他和以色列百姓的一生。將生命的主權交在主的手中,是神對每一位跟從祂的人的至終的要求,讓主真正的成為我們生命的主,帶領引導他的子民百姓,讓主來作一切的決策,讓主來支配一切,讓主作我門生命的王,掌管主宰所有,讓主真正成為我們生命的主,是每位跟從主的人至終要學習實踐的人生功課。約書亞在這個時刻作了他人生中從未有的一個重大決擇,他毅然俯伏跪拜在這位「耶和華的使者」面前,決然的將他作為耶和華軍隊元帥的榮耀,毫無保留的交在主的手中;將鞋脫下的經歷,使我們想起摩西在看到焚燒的荊棘時,被要求做的同樣的事。原來,約書亞能成為耶和華手中的器皿去帶領眾百姓攻佔迦南,不是沒有經過考驗的;而他所接受的考驗也就像其他那些忠心事奉主的人一樣,先要將生命的主權完全的交在主的手中,這樣,主來才能真正成為約書亞的主,來帶領使用他。

 

二、順服神的吩咐必帶來奇妙的得勝(六:1-27)

  耶利哥城的勝利是一個不可思議的神蹟,對於這一批毫無訓練的以色列人,在不費吹灰之力就把這堅固的耶和哥城攻破,若不是神的作為,這是絕對不可能的。六:1清楚告訴我們,耶利哥城的人作了最好的防禦措施,「耶和哥的城門因以色列人就關得嚴緊,無人出入。」據考古學家的發現,耶和哥城居高臨下,築有堅固的城牆,不單易守難攻,加上兼有水泉豐富,物產茂盛;一但把城門緊閉,以民就拿他們沒法。

  六:2-5神向約書亞啟示了得勝之道。這一致勝之道,是個不可思議的方法,不但考驗神的子民對神的信靠,而且更考驗他們對神的等候,考驗他們的忍耐,也考驗他們對神的順服。「我已經把...交在」這句話是一個先知式肯定的感嘆句,是神對約書亞的一個最大的保證。

  神啟示給約書亞的作戰計劃是極其不可思議的,約書亞本人能完全的接受相信,己經是一件難能可貴的事,而約書亞要將這一個的作戰計劃與祭司們和支派的代表來告訴時,那是個需要有極大信心的冒險行動;約書亞既知道神才是耶華軍的元帥,他就勇敢的與百姓告知攻打耶利哥城的策略。

  六:8-27經文的記載中,並沒有看到百姓和百姓的領袖有任何的異議,「約書亞對百姓說完了話」(六8),祭司、帶兵器的、抬約櫃的及眾百姓們都十分合作的執行了任務;明顯地,這些任務不是軍事的行動,乃是宗教的行動。祭司和約櫃被置於顯著的地位,指出他們作戰和得勝的完全神的作為,而不是約書亞或以色列的兵士。

  行軍的次序記在7-9節和13節,大概的次序如下:

兵士(六:9)→拿羊角的祭司(六:6、8、13)→約櫃(六:6、8、13)→兵士(六:9)→百姓(六:7),雖然聖經中沒有詳細記載每一天活動的情況,但不難想像這些行動必招來耶利哥城的居民莫大的嘲笑;又或許當日子一天一天的過去時,城內的守衛開始在猜想,到底甚麼時候才會進攻呢?又或者以色列人是甚麼葫蘆賣甚麼葯呢?他們現在是用甚麼戰術呢?當以色列人知道是靠信心在做一切的時候,在這七日中要他們保持緘默,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耶利哥城的倒塌,雖然有許多的專家對這件事蹟有各式各樣不同的分析和研究,但都不完全與經文相符合,最簡單合理的解釋就是,這是神蹟,是神的作為。

  六:17「毀滅」、18節「當滅」及21節「殺盡」,在原文中都屬同一字,含有將一物完全歸神的意思,物既歸神,人就不可擁有,故須完全毀滅。

  耶利哥城內「所有的,不拘男女、老少、牛羊和驢,都用刀殺盡」(六:21),這讓很多人不能理解,這個行為甚至受到許多「聖經學者」極為嚴厲的批評。有人甚至認為這是「舊約的瑕疵之一」,或是與新約真理的精神有直接的衝突。

  以色列人真是不義的殺害了「無辜的」迦南人嗎?在討論這個問題時,我們必須注意以下幾件事:

1. 迦南諸城的毀滅是宗教性的考慮,而不是政治或軍事的考慮(申七:2-6,十二:2-3,二十:10-18)。

2. 所採取的行動是根據神的命令(七:2;八:2;出十七:14;申二十:16);神是絕對聖潔無瑕疵的,祂的命令也是絕對公義和正直的。

3.  毀滅這些城市和其中的百姓的實在是耶和華神(六:2;二十四:8),以色列人只是神施行毀滅的工具而已。

4. 這個命令的理由,在聖經已清楚地表明出來了,證明這行動是正確的,申命記二十:18清楚的言明,神這樣做是為了保守以色列民族在信仰上的純淨。

5. 迦南各城的被毀滅,乃是神因他的罪而施行的審判(參創十九章)),如果神因所多瑪和俄摩拉城的罪而將他們完全的燒燬,神也絕對可以因耶利哥城的罪而將他完全的毀滅。甚實以色列人也曾被神作同樣的警告,如果她變得像迦南一樣的話,神也會將刑罰臨到他們(申二十:八:15;六:18,二十四:20)。

  這命令的執行,不單沒有和新約衝突,而且更顯明了聖經整體對神的聖潔和公義的定義;神對罪的懲罰是必然的,不論在何處發現了罪,神都有權刑罰;任何一個罪人,只有靠神的恩典和憐憫,才能得以「完整地」度過他的一生。事實上,祂可以在一個人第一次犯罪時就施行刑罰,取走那人的性命,而神仍然是一位完全公義和聖潔的神。

 

三、背逆神的旨意必帶來嚴厲的懲罰(七:1-26)

  七:1-5,10-12:耶利哥城的勝利是空前的,但艾城的慘敗亦是絕後。從這個慘痛的經驗中可以學習到,就算像耶利哥城這樣史無前例的勝利,也可以因一個人個人的背逆和犯罪而迅速瓦解。

  七:1「犯了罪」是一個很重要的專有名詞,指盜取了視為聖的財物(參利五:15),在這段經文,所犯的罪是取了「當滅的物」,這裡用來描寫當滅之物的原文字,是與六:18所用的字一樣,所犯的罪就是公然反抗神明白啟示的禁令。

  艾城與耶利哥城比較是個小城,所以探子建議只需二、三千人去就可以了,但沒想到原先用來描寫迦南人即將戰敗的字「消化如水」,現在竟用來描述以色列人逃跑的心態(二:11與五:1比例)。

  七:6「撕裂衣服,...把灰撒在頭上」表示他們極度的悲哀和失望。在極其傷痛的時候,這是一個普遍的作法。

  約書亞對神的呼問,是出奇的熟悉,這是以民在曠野旅程中多次對神不信和發怨言時所發出的問題(七:7),約書亞不單對百姓要負責,他更要向神的名負責任。

  七:13-26:約書亞和以色列眾人當時要解決的是,是找出到底是誰犯了罪?又如何處理他?這段經文中,清楚指出了罪的解決之道:

1. 罪的承認(七:13-21)──神要求百姓「自潔」,這是一個屬靈上的要求,而不只是個儀式上行為;而找出犯罪的人的方法是採用製籤,注意「耶和華所取的」(14節)這名詞,將犯罪的人找出,不是籤的準確與否,而是神的作為。

  亞干犯罪的順序是很明顯的:(1)他「看見」;(2)他「貪愛」;(3)他「拿去」;而犯罪後他則將東西「藏」起來。

 

2. 罪的刑罰(七:22-26)──亞干犯罪一事不只是他個人的事,是他一家人的事;從完全實際的觀點來看,沒有家人的幫助,亞干是沒有可能取走這些東西,且藏匿起來的。

  亞干被石頭打死後,以民在屍體上堆放一大堆石頭(26節),這可能是埋葬不名譽的人的普遍方法,也是讓眾人都可以看作為警戒的一個做法。

 

四、合神心意的悔改必帶來再次的得勝(八:1-29)

  經過這沉痛的教訓,神立刻再次向約書亞說話,堅定他的信心,也再次重申神對他和以民的應許。

  艾城的勝利充分顯示出約書亞的雄才大略,他們確是一名出色的軍事家;同時,神也再度向以民保證祂的同在和幫助,「我已經把」是神對以民保證的憑據。

  約書亞和眾百姓都完全遵照神所吩咐的,將艾城該滅的就盡都毀滅,但這一次神卻准許他們將城中的牲畜和財物取為自己的掠物。

 

五、向神守約就是遵守神的誡命(八:30-35)

  以巴路山的重新立約,以巴路山和基利心山在示劍的南邊和北邊,這兩座山形成了一個天然的圓形劇場,是以色列人古代的宗教聖地,可以在其內宣讀「祝福和咒詛的話」;摩西死曾吩咐眾民過約但河進迦南地後,須在示劍立壇獻祭,並重申前約(參申十一:26-30,二十七:1-8)。

 

課前準備

1.  對耶利哥城的歷史背景作一些研究,在地圖上請學員找出它的位置。

2.  將「勝利」與「失敗」兩個名詞用紅色寫出,貼在課室顯眼之處。

 

教學程序

引起研經的興趣

1. 請一些學員分享一下在人類歷史中有那一些特別著名的戰役,有甚麼特別之處。或從最近的新聞中找出一些戰爭的報導,指出一些特別之處。

2. 甚麼是勝利必須有的因素?甚麼又是致使失敗的原因呢?

 

一、神的僕人得勝生活的根源(五:13-15)

  請學員讀約書亞記五:13-15。

研討題

1. 以色列眾民已作了必有的準備,約書亞在「靠近耶利哥的時候,舉目觀看」(五:13),請學分享一下他可能有的想法。

  資料提示:雖然好像一切都準備妥當,但這是以色列人的第一仗,約書亞心中難有所擔憂,而且他所看到的耶利哥城是座堅固的大城,他必須慎重地計劃攻打耶利哥城的策略。

 

詞句解釋

  「將你腳的鞋脫下」──這是舊約時代一個代表性的做法,在巴勒斯坦崎嶇不平的山地裡,沒有了鞋也就沒有辦法走路了,一個也就不能有所行動,所以鞋是每個人生活中最起碼的必需品之一,當一個人被逼將他的鞋也脫下來,讓別拿去的話,這表示他連自己生活中最基本能擁有的一雙鞋,一個生命中最起碼可以有的一種權利也被剝奪了。約書亞被要求將他的鞋脫下,也是被要求將生命的主權全然的交在主的手中了。

 

二、順服神的吩咐必帶來奇妙的得勝(六:1-27)

  請學員自己默約書亞記六1-27。

是非題

1.  神吩咐以色列人每人繞城七次,共繞七日,耶利哥城便倒塌了。

2.  耶利哥城內的人和牲畜全部被毀滅,是因為以色列人要報復他們。

3.  耶利哥城被毀滅時,只有喇合一人獲救。

  答案:1. 非;2. 非;3. 非。

 

思考題

1. 假如你是耶利哥城牆上的守衛之一,看到以色列人天天這樣的繞城,你有甚麼想法?

  提示:這根本不是甚麼打仗的方式,真正的以色列人與傳聞中的以色列人根本不太相符,他們大概只是些迷信落後的.民族,又或者到了第四、五天,看見以色列人嚴肅的神情,會有點迷惑,不知以色列人是甚麼葫蘆賣甚麼藥。

 

2.  神要以色列人用這種方式去打第一場仗的用意何在?

  提示:使以色列人從一開始就認識到,真正的勝利是屬神的,耶和華才是他們軍隊的元帥,為他們作戰。

 

3. 因喇合一人的信心,她和她的一家都得救了;這與使徒行傳十六:31:「當信主耶穌,你和你一家都必得救。」,有甚麼相同之處?

  提示:這兩件事都說明神會藉著一個人信心的倚靠,將主的救恩帶給他的全家,但好像喇合在窗戶邊繫上朱紅線繩一樣,並和她所有的家人親眷,都一同等在家裡一樣(參看書二:18-19),我們的家人也必須接受耶穌做他們個人的救主,進入到主耶穌救恩的門(房屋)內,這樣,他們也必然得救;因此,知道我們仍有責任將福音與家人分享,使他們能與我們一同進入神的家中。

 

三、背逆神的旨意必引來嚴厲的懲罰(七:1-26)

  請一位學員讀出約書亞記七:1-26

選擇題

  亞干所偷取的是:

1.  是艾城中當滅的牛、羊、驢和帳棚等物。

2.  是艾城中一些衣服和金子。

3.  是艾城軍隊的長矛和利劍。

  答案:2. 這不是一些甚麼當滅之物,因為後來當以色列人攻佔艾城後,神准許他們拿其中的牲畜和財物為擄物(參八:27);但亞干犯的罪是「違背」神所吩咐以色列人的約(七:11),做了神沒有准許他們做的事;亞干的行為不但是「偷竊」,也是「行詭詐」,是欺騙神又欺騙人。

 

思考題

1. 亞干既然向約書亞承認了他犯的罪,又將所偷取的東西拿出來,你認為神對亞干的懲治是否有點「過份」呢?

  答案提示:當艾城戰敗回來,約書亞宣告眾民要自潔的時候,亞干早已心裡有數,但他遲遲不承認他所犯的罪,心存僥幸,盼能逃過神的審判;直到最後經過三番四次的製籤後,他在不能否認的情況下,才供出一切;又因為亞干將所偷的東西藏在家中,想他的家人必早知亞干所犯的罪,他們的緘默,代表了他們與亞干一樣的貪心和詭詐,故此,當亞干接受刑罰時,他的家人和他一同受罰。

 

四、合神心意的悔改必帶來再次的得勝(八:1-29)

  請學員自己點讀約書亞記八:1-35。

討論題

1. 以色列人第一次攻打艾城時,只用三千人(七:3),但這一次,約書亞卻「選了三萬大能的勇士」(八:3)去攻打艾城,為甚麼?

  答案提示:自耶利哥城一役後,以色列人就以為很了不起,不記住真正勝利的原因,是神把那城交在他們的手裡;所以在攻打較小的艾城時,他們心存輕敵,被一次的勝利而沖昏了頭腦。失敗後,約書亞和眾民都學到重要的功課,因此,他們不敢再掉以輕心,有了神的應許,也選了最佳的勇士,作了最好的準備,謹慎地應戰。

 

五、向神守約就是遵守神的誡命(八:30-35)

詞句解釋

1. 沒有動過鐵器的整石頭(八:31)──指那些沒有被人手鑿過的天然石頭,用這種石頭築壇,是與膜拜偶像的民族分別出來,不效法他們築壇的方式。

 

研討分享

  將學員分成兩組,一組列出至少五樣聽從神可得的祝福(參申命記二十八:1-14),另一組則列出至少五樣因不聽從神而得的咒詛。(參申命記二十八:15-68)

 

思考題

1.  請學員們一同列出基督徒生活中,在學校、在工作或在家庭裡,最常遇到的困難和試探是甚麼?我們可以怎樣去面對勝過?

2.  在個人的生活裡,一個完全讓主居首位的生活有甚麼特徵?

  提示:一個讓主居首位信徒生活的特徵:例如以聖經的教導為每一決定的原則、唱詩齊唸詩歌「讓主居首位」作結束。

 

屬靈教訓

1. 對神完全的信靠是信徒生活中勝利的先決條件。

2. 神的同在與不同在是屬靈生命中勝利與失敗的分別。

3. 要解決罪的辦法就是要把它徹底消除,向神認罪固然是必須的,但更需有所行動,將罪惡的行為除掉。

4. 罪的後果是十分可怕的,罪惡帶來的懲罰是我們沒有一個人可以擔得起,只有靠神的恩典我們才能站立得住。

5. 是滿有恩慈憐憫的,失敗後,只需向神認罪悔改,神必既往不咎,再次賜福予我們的。

 

生活應用

1. 將生命的主權完全的交在主的手中,願意在每日的生活中,讓主真正的掌管一切。

2. 深知罪的醜陋和可怕的後果,學習不隱藏罪惡,勇於向神認罪,如有必要,亦會向人求饒恕。

3. 一次的跌倒不等如是永遠的失敗,學習在跌倒中立刻向神認罪悔改,靠主的力量和恩典再次得勝。